【民陣解散】警方稱刑責不因解散而被抹走 新華社形容民陣為反中亂港組織

政治

發布時間: 2021/08/15 16:0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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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陣成立以來,曾舉辦過多次大型遊行。(經濟日報資料圖片)

民陣今午宣布解散。警方表示,4月曾要求民陣提交成員、活動及資金等資料,但未有依時向社團事務主任提交資料,強調現正積極跟進,民陣違反《社團條例》內的罪行。

警方在民陣宣布解散後發表聲明,指民陣在2002年成立以來,一直未有向公司註冊處註冊為公司,亦非向警察牌照課註冊的合法社團,因此是不合法地運作的組織,強調一個組織及成員犯下的罪行,刑責不會因解散組織或成員的辭職而被抹走,會繼續全力追究,任何組織及人士有否違反港區國安法及其他香港法例。

另外,新華社報道民陣解散時,形容民陣是反中亂港組織,一直是非法組織,幾乎集攏所有香港反對派團體,慣常打「和理非」及「爭取民主」的旗號,興風作浪,肆意亂港,是「徹頭徹尾的反中亂港大平台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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責任編輯:陳宛彤